
主編的話(主編 李茂生)
本期共收錄四篇文章,其中有三篇是臺大法律學院教授們的著作。
首先第一篇是臺大法律學院徐婉寧教授所著「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66、67條之相關爭議問題初探──從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勞訴字第179號民事判決談起」。本文透過高雄地方法院的判決內容,解析勞工受到職災後的權益保障以及資方應負義務等諸問題。除提出現行法中可能會產生的疑義外,也觸及日後適用法律上的應行注意事項,頗值得實務參考。
第二篇同樣是討論勞基法的論文,作者為有澤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李有容,篇名為「勞資會議決議與一般性團體協議對個別勞工之拘束力──評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655號民事判決」。李律師在論文中主張最高法院的判決雖然認為勞資會議中所為勞動條件事項的決議會拘束工會會員,但這應該只是特殊背景下的個案判決而已。其實,對於勞資會議決議是否對個別勞工具有拘束力一事,仍應按意思表示以及代理的法理加以詮釋,不應將最高法院對某特殊背景個案所表示的意見視為通案處理。本文對於引用該最高法院判決內容上的限制提出了警示,頗值得參考。
本期的第三篇論文是臺大法律學院陳瑋佑教授所著「涉外消費訴訟之國際管轄權──我國法、歐盟法與日本法之比較研究」。本文探討涉外消費訴訟時管轄權的議題。作者透過對於歐盟以及日本相關規定的介紹,彰顯出我國相關規範的不足以及意義不明之處,除嘗試透過解釋學的方法予以補足外,另建議了修法的方向。這是一篇深度與廣度均足的學術論文,深具參考價值。
最後一篇仍為臺大法律學院教授的著作,這是汪信君教授所著「保險利益、道德危險與人身保險契約」。本篇論文是本期刊創刊至今少見的保險法相關著作,討論人身保險中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間有關保險利益的特定關係,是否會因為身分上的變動而產生無保險利益而保險契約失效的問題。因為學說與實務判決對此議題仍存在著頗大的歧異,所以作者基於道德危險以及契約效力等觀點,提出不同的觀點,嘗試勾勒出解決此類爭議的應有規範性方向。
以上為本期四篇論文的簡介,雖然有三篇都是臺大法律學院教授的論文,學院氛圍濃郁,但是本刊仍舊希望實務界人士能夠踴躍投稿,針砭現行實務見解,以促進學術與實務的交流。
研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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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66、67條之相關爭議問題初探──從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勞訴字第179號民事判決談起/徐婉寧
A Preliminary Study on the Controversial Issues Related to Articles 66 and 67 of the Labor Occupational Accident Insurance and Protection Act/Wan-Ning 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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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會議決議與一般性團體協議對個別勞工之拘束力──評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655號民事判決/李有容
The Binding Force of Resolutions of Labor-Management Conferences and General Collective Agreements on Individual Workers: Review of the Supreme Court 2010 Tai-Shang-Zi No. 1655 Civil Judgement/Yu-Jung 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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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消費訴訟之國際管轄權──我國法、歐盟法與日本法之比較研究/陳瑋佑
International Jurisdiction in Consumer Disputes : A Comparative Study on Taiwanese, EU, and Japanese Law/Wei-Yu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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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利益、道德危險與人身保險契約/汪信君
Insurable Interest, Moral Hazard and Life Insurance/Hsin-Chun 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