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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滿500贈《法律扶助與社會-第十期》

主編的話(主編 李茂生)

「法律扶助與社會」這個學術期刊,堂堂邁入第十期。若無法律扶助基金會的鼎力支持,一本學術期刊是沒有辦法撐到這種境界,將來應該也是可以繼續服務下去。

本期共收錄了四篇學術論文,來源非常的多樣化,有大學教授、國家研究機關的研究員、現職法官,以及社團法人的研究員。所發表的文章更是多元,從行政搜索、洗錢防制、少年事件處理法,到扶養費判準,足見本刊已經逐漸擴展深度與廣度。

首先第一篇是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的林茂弘助理教授所寫的「海關緝私條例中的行政搜索」。本篇透過對臺中高分院的判決解析,探討行政搜索中的邊境搜索的範圍。作者認為邊境搜索雖為令狀原則的例外,但本案所呈現的事實卻是以行政搜索之名實際上執行了刑事搜索,藉此規避了令狀原則的適用。其立論正確,應可供相關人員參考。

第二篇是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中心蔡宜家副研究員所著關於幫助洗錢罪的認定以及其正犯化趨勢的論文。目前幫助洗錢罪的認定有擴張趨勢,且預期中可能會設定的提供帳戶罪更是將刑事政策的方向從幫助犯往正犯化的一途推進。本文企圖透過解釋學上的論述,嘗試對此趨勢設下一些路阻。當然對於立法上的猛烈趨勢而言,這可能只是螳臂擋車,但至少是個習法者或適用法律之人的反思。

第三篇是臺中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賴恭利法官的論著。在釋字第805號解釋後,被害人在少年司法程序中的權利保障開始受到矚目。賴法官一方面堅持少年司法程序中保護優先原則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留意到刑事程序中被害人保護的潮流,於是嘗試折衷取捨兩種價值,尋求期間的衡平之道。這是一篇從實務觀點產生反思的結晶,非常值得相關人士參考。

第四篇則是一篇凸顯異色的文章,該文由劉威辰、葉瑋以及林靖庭三位所著,其職稱分別是台灣社會福利總盟副主任、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專任研究員以及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生。本文並非法學論著,但卻與法學息息相關。其重點在於親屬間可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的判斷標準,亦即何謂「未盡扶養義務而情節重大」的判準。三位作者透過327份裁定書的解析,發現了「入監」、「離婚」與「未共同生活」等三個關鍵的法院考量因素,同時也進行了「社會福利資格」與「扶養義務」間的關連性分析。本文的分析所得以及建議,對於將來訴訟的順暢進行,應可發揮一定的作用。

研究論文

  • 海關緝私條例中的行政搜索──評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8年度上國字第3號民事判決/林茂弘
    Administrative Search in the Customs Anti-smuggling Act: Review of the Taiwan High Court Taichung Branch Court’s 108 Shang-Guo No. 3 Civil Judgement/Mao-Hong Lin

  • 提供帳戶行為之罪孽印記─評析幫助洗錢罪認定與正犯化趨勢/蔡宜家
    Is the Behavior of Providing Accounts Identified as a Sin? Analyzing the Consideration of Accessory of Money Laundering and the Trend of Becoming a Principal Offender/I-Chia Tsai

  • 少年保護事件之保護優先原則與被害人保護之衡平/賴恭利
    Balancing the Priority Protection of Juveniles and the Protection of Victims in Juvenile Protection Matters/Kung-Li Lai

  • 以給付扶養費裁判考量因素論社會福利資格的評估落實/劉威辰、葉瑋、林靖庭
    Evaluation of Social Welfare Eligibility by Considering Factors in Judgment of Maintenance Expenses/Wei-Cheng Liu, Wei Ye, Jing-Ting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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